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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的思考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4-06-23|浏览次数:
“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对于净化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凝聚社会共识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政商关系作为政治生态的“晴雨表”,关乎经济发展、改革进程、法治建设和正风反腐等方方面面。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在全国“两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民营企业座谈会等重要场合多次论及政商关系,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落到实处,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同时“要守住底线、把好分寸”,为新时代政商交往确立了界限、立下了规矩。“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对于净化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凝聚社会共识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深刻理解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思想是行动的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论述,始终贯穿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其科学内涵,有助于我们将科学理论的真理力量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能。
第一,从理论视角看:政商关系是在人类历史上的第三次社会大分工中产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家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是人民群众的一分子。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着眼促进“两个健康”,服务好“自己人”,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党“人民至上”的鲜明理论品格,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根植中国土壤的创造性运用和创新性发展。同时,这一重要论述充分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为政之要曰公与清”、“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君子之交淡如水”等为核心的智慧和精髓,彰显了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基的“中国特色”。
第二,从实践基础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论述,来自于总书记从政实践、来自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实际,是在新时代伟大斗争中锻造形成的。早在上世纪80年代,时任福建省宁德地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就曾谈及政商关系。他说,千万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还要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在浙江工作期间也强调,同企业家打交道一定要掌握分寸,公私分明。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新挑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治国理政的战略高度就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召开一系列重要会议,出台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实践证明,这一重要论述正是党带领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智慧结晶,具有强大真理力量和思想伟力。
第三,从核心要义看:“官”、“商”交往要有道,核心要义就在于“亲”和“清”。《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党政干部和民营企业家要双向建立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这需要政商两方面共同努力。政商之间的“亲”和“清”是一种各自独立、各有边界又彼此互动的辩证关系。“清”是“亲”的保障,“亲”是“清”的追求。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政商之间能“亲”,党的性质、宗旨和纪律决定了政商之间要“清”。各级领导干部在与企业打交道中必须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亲清共进。“亲”,体现的是主动靠前服务、勇于担当作为的态度,反映出一种阳光心态与行动自觉;“清”体现的是把准行为戒尺、恪守法纪约束的自律,展现出一种应时刻守牢的边界意识与底线思维。
“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视觉中国)
二、充分认识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重要论述的时代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论述,明确了政商之间既要相处亲密又要清白的内在关系,是总书记基于长期实践探索和高瞻远瞩形成的深层认识,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和实践价值。
广泛凝聚民营经济人士同心圆梦的务实之举。在2018年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作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的重要论断,并在此后多个重要场合予以重申。目前,我国私营企业出资人和个体工商户已逾1.5亿人。在新时代伟大实践中,广大民营经济人士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号召,踊跃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深度参与精准扶贫、乡村振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实践充分证明,民营经济人士作为“自己人”,始终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必须团结和依靠的重要力量。推动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有利于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强化“自己人”思维,引起思想“共鸣”,形成行动“共振”,凝聚起政商同心共圆中国梦、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的现实之需。民营经济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引下,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实现“量”的繁荣和“质”的飞跃,在推动发展、增加税收、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新等各方面的作用举足轻重。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创造中国奇迹,民营经济功不可没。一段时间以来,不少民营企业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民营经济发展信心受到一定影响,迫切需要通过全面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做到既筑牢防线、守住底线,又笃定实干、积极作为,真心实意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排忧解难,让他们放开手脚,轻装上阵,专心致志搞发展。
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长远之策。政商关系,直接反映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政商关系中的不健康因素得到有效遏制。积极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可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瓦解腐败根基,治理腐败问题,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主体的直接干预,营造政商双方良性互动的浓厚氛围。这既是净化我国政治生态环境的重要抓手,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有助于实现政治文明与市场文明协同发展,推动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优化国家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水平赋能加力。
三、亲清政商关系中值得关注的“异化”形式
当前,我国政治生态由“浊”转“清”,但仍存在一些偏离“亲”、“清”的政商关系组合形式,成为政商关系“绊脚石”,应予以重视、坚决反对。
一是亲而失守。一些官员仍对政商交往底线认识不清,存在亲清不分、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微腐败现象,集中表现为“权力资本化”和“资本权力化”倾向。前者,即部分官员视企业利益为“唐僧肉”,打着“亲”的名义,利用手中权力寻租,形成以权力为圆心、民营企业家及其同伙为半径的相对稳定关系圈,“不吃公款吃老板”,违规接受民营企业家的宴请及礼金礼券;后者,即部分民营企业家试图利用手中资本“围猎”权力,与政府官员建立“亲密无间”的联系,甚至是“做生意”、“谈买卖”、“我给钱你办事”,扰乱市场竞争,谋求超额垄断利润,搞官商勾结、利益输送。
二是清而不为。随着管党治党全面推进和反腐力度不断加大,多数官员在服务企业、解决问题上能够积极主动,但也有少数产生“避商”心态,为了自身清白做“太平官”,与民营企业家打交道时,从“勾肩搭背”变成“背对着背”,突出表现在不敢为、不想为、不会为:把不准政商交往“尺度”,见了企业家“不敢亲”、“躲着走”,甚至不接电话、不批文件、不办事情,搞“软拒绝”,即吃不准不敢为;秉持“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原则,抱着“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做事”心态,表面客客气气,但办事不拍板,当“甩手掌柜”,对民营企业家“敬而远之”,即怕出事不想为;深入调研、主动靠前服务民营企业不多,只会占位子、拿票子、混日子,甚至“乱指挥”、“瞎折腾”,即能力差不会为。
四、全面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的实践路径
全面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需要多管齐下、综合发力、久久为功。
一是思想引导亲清有向。官员不能以“权”逐“利”,商人不能以“利”围“权”。把严政商交往政治关。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实落细,规范干部行为,践行政商相互尊重、地位平等要求。把牢党建引领信念关。延伸非公党建覆盖面,加强教育引导监督,传承企业家精神,做市场经济,不做“官员经济”。把准既清又亲价值关。强化政商交往正面引领,重塑“亲是前提、清是保障、亲则两悦、清则相安”的政商形象。
二是政策规范亲而有度。良好的政商关系要求“亲”而不失庄重、“清”而不失温度。规范交往出准则。中央出台政商交往权责清单和正负面清单,地方配套落实,明确底线,划出红线。主动作为有包容。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有效甄别先行先试的无意过错与违法违纪的区别。助企帮扶畅渠道。“一杯清茶品亲清”,大力倡导各级主要领导与民营企业家座谈机制。企业吹哨,部门服务,让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成为共识、共为。
三是政企共建清而有为。民无商不活,国无商不兴,政商关系要靠政企双向奔赴。政府有界。厘清政府和市场边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把应当由市场通过竞争方式调节的事项交给市场。企业有规。完善企业反腐内控机制,企业家要自觉斩断投机杂念,守规则、走正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倡导良好商业风气。官员有为。明确为官有为的奖惩法律依据,落细考核制度,提拔问政勤政,问责懒政怠政,激励干部干事、干成事、干净干事。
四是制度约束亲清有力。亲不逾矩、清不远疏、有为有畏,通过建章立制,构建良性政商“新生态”。筑牢公私底线。严格限制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完善反腐败法律体系,厘清模糊地带,缩小立法和执法之间缝隙。激活改革动力。让企业“办事零跑、免申即享”,获得感“码上兑现”,从根源上杜绝“不送不办”。形成监督合力。扎紧监管制度的笼子,用好审计监管、媒体监督、群众举报、企业举证等途径,倡导清廉政商文化,让干部亲而无忧,在规则下大胆履职、在监督下放手干事。

作者:谢   茹

全国政协常委

江西省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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