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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行政权力划界限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4-09-14|浏览次数:

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一部部顺应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的良法善法相继出台,构筑起治国安邦的坚固基石。截至目前,我国现行有效法律为303件,行政法规约600件,地方性法规1.4万余件,大国立法取得的巨大成就举世瞩目。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据不完全统计,80%以上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100%的行政法规、规章都由行政机关组织实施,行政执法是把“纸面上的法律”变为“现实生活中的法律”的关键环节。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相继出台,我国法治政府建设迎来一个又一个里程碑。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换挡提速,依法行政工作驶入快车道。“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成为衡量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关键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吹响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时代号角。

着眼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各地各部门通过政务公开、民主决策、执法规范化等牢牢扎紧权力监督的篱笆。2019年9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施行,杜绝“拍脑门决定”,公民在行政决策中的参与权、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权不断加强。

行政执法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2019年,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行,打出了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的“组合拳”。2024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着力破解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一刀切”执法、“粗暴执法”和“小过重罚”等问题。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晒出权力清单、亮出权力“家底”,通过规范行政执法,用行政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不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才能更好提升经营主体安全感、获得感。



权工委融媒信息部副主任侯瑞岭整理供稿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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