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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民营企业债权债务协调处理措施的公告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6-01-03|浏览次数:
   工委会公字〔2026〕第001号

关于加强民营企业债权债务协调处理措施的公告

  国促会营商环境推进工作委员会充分解读党中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民营经济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相关政策的有效落实,应对众多民营企业债权债务问题,目前工委会汇同国家层面和地方政府已形成清理拖欠账款专项机制、优化融资环境等政策,协同处理体系,联合办公为民企债务问题解决提供顶层支持;其核心目标是降低催收成本、提高清偿效率、挽救民营企业。

(一)多元联动调解机制

●主要形式:法院+工商联/商会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

●核心特点:自愿、专业、高效、低成本。通常在诉讼前或立案 后先行介入。

●适用场景:各类商事合同、债务纠纷,尤其希望快速解决、维 持合作关系的情形。

(二)执行保障机制

●我们将联合国家财政部、国资委、发改委、中纪委及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统一集中协调处理,在极短的时间内达成预期(总款本息合计约 70%),极大的缓解民营企业因资金链带来的经营困难。

●主要创新执行方式:专业的债权债务化解团队、高效的商事协调小组,绿色通道,相比诉讼,能极大节省时间和经济成本;“并案联调”可一次性化解涉及多方的连环债务;“信用+调解”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审慎使用查封措施,以保护其持续经营能力;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申请司法确认,获得与判决同等的强制执行力。

●核心特点:强制力保障、市场化、法治化,力求企业再生。维护各类债权债务主体的合法权益。

●适用场景:调解失败、复杂金融纠纷、恶意拖欠或逃废债。

(三)企业必备的九项资料汇编
1、合同类:总/分包合同、背靠背协议、挂靠协议等
2、中标通知书
3、项目验收报告
4、项目结算审计报告
5、债务单位已支付项目银行回单/凭证
6、债务单位支付系统挂帐截图凭证
7、法院判决书(仲裁证明)(如有)
8、法院判决执行受理通知书(如有)
9、债权人与债务单位项目对帐单

(四)处理流程
1、收集证据、整理资料提交相关部门
2、签订服务合同,客户积极配合
3、上级部门和债务方沟通
4、债务方主动和债权方沟通
5、双方确定付款协议和付款方式
6、根据立项由直属单位直接划拨至民营企业。

(五)报填五表,及时上传工委会,由专人专收,统一审核并上报。相关表格附件,请与指定联系人索取,非指定联系人提供的表格一律视为无效。 表格附件清单如下:
1、信息收集表-债权人填写
2、情况说明
3、欠款说明
4、报备表
5、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表

(六)国促会营商环境推进工作委员会将成立专业领导小组全权负责此项工作。

领导小组由林海涛、朱学胜、冯红忠、刘芸等负责,全面对接,具体落实,接收并上报企业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索取请与办公室杨洁女土联系,电话:15710052957。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
  营商环境推进工作委员会  
   二零二六年一月六日     

 



 

 

主题词:    债权债务   审核   协调处理   合同   流程   

报  送: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秘书处
发  至:本会领导   各部门   有关会员单位   存档   共印1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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