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选取
原则上按照以下条件选择案件:
(一)涉及投资人与政府、国企、央企之间产生商务纠纷的案件。
(二)涉案金额较大的维权案件。
(三)有明确处理意见或判决胜诉未能执行的案件。
二、预审核
(一)对接的案件是否符合案件选取条件。
(二)审核证据链与已达成的处理意见,是否优良案件。
(三)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案件情况、委托人的征信情况和人品,是否可以合作。
(四)形成预审核意见,提交权工会研究。
三、立案
(一)与委托方商定工作条件。
(二)督促委托方加入权工委,办理入会事宜,成为服务对象。
(三)与委托方签署《维权法律咨询服务协议》,督促当事方缴纳咨询服务费。
(四)督促委托方提交《申诉书》和相关证据材料,必要时组织尽职调查。
(五)填写《案件受理登记表》,报权工委审批,完成立案。
四、案件办理
(一)研究案件,形成案件办理方案,明确案件办理的工作内容、关节点、所需资源、工作计划、工作配合与负责人。
(二)按照工作计划,各项目负责人展开工作。
(三)定期会晤,对接案件办理进程和工作情况,研究重难点问题解决办法。遇有重大情况及时会商。
(四)若需补充证据,督促案件当事方落实。
(五)若需进入诉讼程序,督促委托方开展相关工作,收取诉讼服务费。
(六)落实债权追缴、权益补偿事宜。
五、案件办结
(一)提交案件办结工作报告。
(二)收取相关费用。
(三)完成案件材料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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