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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管理

时间:2023-09-11 | 栏目:部委文件 | 点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积极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市场监管领域31项行政许可事项制定实施规范并向社会公布,切实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一是明晰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设定和实施依据、实施机关。明确企业登记注册、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认证机构资质许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药品广告审查、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等行政许可事项设定和实施依据、实施层级,涉及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及规章,实施机关涵盖总局、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4个层级市场监管部门。

二是明晰每一项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和业务办理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统一要求,结合审批层级和审批对象的类别、专业、等级等情况明确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共划分子项100项,业务办理项329项。例如企业登记注册,子项为:公司登记注册、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注册、合伙企业登记注册;再根据每个子项办理事项的不同,划分不同的业务办理项。

三是逐项明晰行政许可条件、审批程序等许可实施规范。对每一项行政许可事项子项,依据设定和实施许可的法律法规规章,按照标准化的14项基本要素梳理许可实施规范,细化明确了许可基本要素、事项类型、许可条件、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受理和审批时限、行政许可证件、许可数量限制等内容,为行政相对人和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许可事项提供清晰明确指引。

公开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厘清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许可权限和职责,极大方便办事群众知悉和查询。分类为行政相对人办理许可提供清晰明确的指引,有利于推进市场监管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对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工作的社会监督,避免随意增加不规范行为,为深化对行政许可服务人员的行风纪律约束奠定制度基础。

下一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其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将依照总局制定的实施规范制定办事指南,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同时,以落实许可事项实施规范为契机,按照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要求,规范窗口服务,完善监督机制,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权工委融媒信息部副主任侯瑞岭供稿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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