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委会任字〔2026〕第04号
任 职 通 知
本会领导、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营商环境推进工作委员会机构设置及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经过组织考核,群众推荐,由营商环境推进工作委员会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批准以下同志任职(任职期限见工委会网站公示)。
刘裕华 任营商环境推进工作委员会副会长
刘 燕 任营商环境推进工作委员会对外联络部副主任
陈 恆 任营商环境推进工作委员会对外联络部主任助理
希望上述同志珍惜荣誉,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努力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营商环境推进工作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加入工委会承诺书》,圆满完成本职务所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
营商环境推进工作委员会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 部门 任职 通知
报 送: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秘书处
发 至:本会领导 各部门 (共印16份)
发 至:本会领导 各部门 (共印16份)